網際網路一對一行銷的迷人之處,便是能夠同時腳踏兩條船,整合強力促銷及大量曝光的精華,使之成為所向無敵、橫掃千軍的秘密武器。
大家一定有在雅虎(http://www.yahoo.com/)或奇摩網站(http://www.kimo.com.tw/)下,鍵入關鍵字,檢索特定網址的經驗。表面上看來,企業將公司的網頁,寄居在搜尋引擎下的作法,無疑是站上大量曝光的準戰鬥位置。實則不然,據保守估計,不管晴雨陰雲、不論日出日落,每天至少有一萬五千個新加入網站,搭上網際網路這部列車。要奢望網友能從這樣氾濫如繁星的環境中,幸運地找到某家公司(特別是你的公司),簡直是癡人說夢話。
『逢山開路、遇水搭橋』,正是科技為世人服務的最佳寫照。在1996年,一個號稱是一對一行銷決定版的產品,吸引了眾人的目光。其作法便是將整個廣告內容,E-mail給社會大眾。與其乾坐著等客人上門,何不大膽的轉而向他們推銷?積極地將產品資訊傳給網友?這種化被動為主動的構想,絲毫不差的符合強力促銷的原點。
在諸多推出類似服務的線上業者中,以網景(Netscape;http://www.netscape.com/)最廣為人知。網景憑著在瀏覽器(browser)市場的高佔有率,收集到散居世界各地,數目不詳(表示多得數不清)的網友資料(最主要是電子郵件地址)。每當有新產品問世時,網景第一個念頭,便是搬出那一套資料庫,全球巡迴演唱一番。
當然,網際網路實現了強力促銷的美夢,但也不要忘了,電子郵件廣告立意雖佳,公司卻得砸下大筆銀子,租用一條指定線路,專供傳輸資料所用;加上宣傳層面又深又廣,現有的電腦設備,是否能夠承受如此沈重的負擔?相關的網路基礎建設與規格配備,全部得列入考量的範圍。
也許有人會認為,在電子商務的宣傳種類中,電子郵件屬於層次較低,缺乏吸引力的一項。可是不要忘了,每天有數十億封的電子郵件,來回於網際空間之中;使用電子郵件的人口,也遠遠多於上網查資料的數目;其它還有電子郵件的操作簡易性,不比電話困難多少,這些正面條件,都頗與大量曝光契合。固可安心地靜待廣告結果圓滿回收。
與網景無異,傳送電子郵件,告知客戶產品資訊的廠商,多半是將想要呈現給潛在客戶網頁的URL(網址),註明在郵件內容之中。當使用者移動滑鼠,由漫無目的亂竄,變成手掌圖示時,輕點兩下右鍵,圖文並茂的廣告,馬上佔領了整個電腦螢幕框;當然也立刻佔據了使用者的眼眶。這種以半強迫方式,請顧客參照特定網頁的強力促銷,通常帶有下列的三大伏筆,簡稱3E:
- 『Eyes』-根據以往的消費模式,介紹類似的新產品
- 『Expert』-引用一些專家的評論,推薦某項特殊的商品
- 『Expedite』-呼籲消費者趕快行動,否則某個優厚的打折活動,即將結束。
看到此地,大約可以瞭解,這種表面看似唯唯諾諾的客戶服務方法,實則是一種招招致命、非常積極的促銷手段。在電子商務喧騰已久,一對一行銷日漸蔚為風潮的今天,誰能夠掌握到網際網路這個尚方寶劍,便是拿到一張通往金銀島的藏寶圖,絕對不會有『入寶山空手而歸』的遺珠之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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