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否想過下一世代的超級營業員具有哪些『特異功能』呢?答案很簡單,『通通由我包辦』。
在一片『e-business電子商務』的口號中,藉由網際網路,到底能夠幫助業者,達到什麼樣的行銷效果呢?事實上,由網路股在華爾街所表現的亮麗成績來看,有多家線上商店,早已充分利用網路天賦異稟的眾多特質,經營地有聲有色。但除了扮演促銷媒介、營業利器、販賣工具、及資料收集之外,到底網際網路,還有什麼其它潛在的魔法呢?在此聽我娓娓道來。
本文撰稿:先覺科技 執行長 曹永煌
理由→消費者當家
在網際網路所可能帶來的各式各樣的商機中,所謂的線上交易,特別地受到萬方矚目,外加關愛的眼神。毫無疑問,電子商務相當的重要;但是以行銷的角度來看,如何吸引客戶,下定購買的決心,才是最根本之道。對業者來說,只要能夠利用,精心設計的網頁,勾起上網者的購買慾,則隨後,顧客是透過網路下單,或是直接到商店購買,便都是其次的問題了。
對於線上商店的業者來說,網際網路廣告,有著消費者在下決定購買之前,可以冷靜地考慮,及仔細比較的特性。尤其是汽車或家電用品般的耐久財;或是不動產、金融商品等等,價格昂貴、下單前的評估作業,較費時的商品,此點尤其重要。
為什麼網際網路,會對於消費者的購買意向,扮演著重大的角色呢?其答案相當簡單:
『以購買任何商品來看,沒有比這個更方便的媒體了。』
在網際網路上經營事業,有著二十四小時、一年三百六十五天,全年無休的優點。以往消費者,如欲索取,某個特定商品的資料,大多必須配合業者的營業時間;如對象是銀行的話,則一定要在三點半以前,親赴辦理業務;與工廠打交道的話,也大約都在五點-六點左右便結束了。就算是營業時間較長的百貨公司,最晚也只到九點半便要打烊。在消費生活形態日漸多樣化,要求全天候服務的呼聲不斷出現的今天,上述的服務型態,有些倒行逆施的感覺。而相對的,對受限於人事成本,而無法長時間營業的企業來說,在不知不覺之中,也喪失不少成交的機會。
善用網際網路的話,則潛在客戶與業者(或商店)雙方的時間,便不需互相地受到牽制。消費者可在任何時間、任何地點,取得任何想要的資料;而來自於店員或推銷業務,喋喋不休的強力推銷,客戶亦可節省不少,支吾應付的場面話。即使到最後,還有任何其它的問題,網友甚至於可以,乾脆發一封電子郵件,直接詢問公司的承辦人員。
又至今為止,要將好幾家不同公司,類似的產品做比較,光是收集資料,所費的時間及手續,便相當的曠日廢時。有些情況是打電話要目錄;比較麻煩的,甚至要親自前往一家家展示中心『現場參觀比較』。但有了網際網路,不論是身處自家或工作場所,皆可瞬間進入,不同公司的網站,收集相關資料。又只要將其網址,以標籤方式註解,將來也可以很快地,進行數種不同產品之比較工作。
網際網路,對企業亦有推波助瀾的效益。首先,業者只要將資料,存放在自家公司的網站中,有興趣的人,便可自行查閱、或下載所要的情報,等於無形中,雇用了數位至數十位,全年無休的客服部從業人員。再者,網路所能夠提供的資料量,是以往電視、收音機、平面文宣等媒體,所無可比擬的。只要主機伺服器的容量許可,網頁的內容可以包羅萬象,不論是音效或影像,皆可整合成為,具有聲光效果的行銷訴求。
而由於資料收集,是由上網者主動地來進行,此舉不但可以針對,真正有購買意圖的人,提供詳盡的資料;純粹收集資料,而暫不打算購買的人而言,公司亦可以省下,可觀的印刷費及郵資,真可說是『一兼二顧,摸蛤兼洗褲』。事實上,因為此一理由,而開設網站的企業,並不在少數。
利用網際網路行銷,雖然有如此的優點,但要注意,並不是所有的商品,皆可在短期內顯現其效果。之前所述單價較高、需要長時間比較評估的商品,便是一例。
又網際網路,此一嶄新媒體的特性之一,便是讓消費者,僅僅移動滑鼠,便可選擇自己想要得知的商品情報。自人類有商業行為以來,『市場行銷』一直是由賣方所安排。藉助網際網路,購買者首次可以,完全掌握溝通的主導權,堪稱是商業史上,革命性的重大改變。
也許,另一個改變商業型態的變化,便是企業規模的大小,將變得不如以往重要。坐擁龐大的廣告支出、驚人的行銷費用、及廣佈各地行銷據點的業界泰斗們,這些相對優勢,都會因網際網路的無遠弗屆,而一一消失地蕩然無存。不論是已在業界執多年牛耳的百年老店,或是上個月甫成立的小型創投公司,在呈現給消費者的行銷能力方面,大家都是處於同一擂臺上,公平地同台較勁。毫無疑問,老公司及大型企業,多年辛苦經營、日積月累打拼所建立的商譽,理所當然為一無形資產之此一雋永事實,並不會因此而有所改變,只是網際網路的出現,不但將為這些老舖帶來威脅,也同時給予新興企業,莫大的崛起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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