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點子自然可形成趨勢,在這一波廣告革命中,並不是只有電腦相關產業,在唱獨腳戲。從豐田汽車,到寶鹼等日常用品,也都紛紛加入此一行銷方式的行列。第一家銷售網路廣告給客戶,而從中獲利飽滿的雅虎公司,其資料統計便指出:1995年以前,網路廣告中有85%為科技公司,輾轉至今,目前則幾乎有80%的背後金主,為消費性產品。
按投資金額排名,目前在全世界,網路上廣告的非科技類公司,前三名分別為通用汽車、美國運通,及迪士尼集團。由這些知名企業,願意投注這麼多的資源來看,網路廣告已不再是屬於玩票性質的實驗。它已經與電視及印刷齊頭並座,一躍成為廣告工具的主流之一了。
演變至今,相信已經沒有人,會懷疑其未來的發展性。雖然網路廣告已經銳不可當,但是僅僅在數年前,許多人對於此一媒介,所帶來的收益,仍感到相當失望。
以美國為例,1996年一年,各行各業透過平面及立體媒介,一千七百五十億美元的廣告支出之中,只有區區不到三億美元的營收,是來自於網路廣告。原先這個被各界期待,可以帶來巨大現金收入的吸金機器,確實跌破許多人的眼鏡。
是什麼因素,扭轉此一劣勢呢?為什麼人們慢慢開始利用滑鼠,來瀏覽網路上的廣告呢?以市場的角度來看,不斷爆出巨量的上網人口,使得365行,很難忽視它的存在。更可觀的是,到2001年時,網路族群這個數目,還會持續壯大,向數倍於今日規模成長,使得網際網路繼書籍、收音機、電視之後,成為人類史上另一項,無遠弗屆的傳播工具。
另一方面,網際網路,已經從短短幾年前的萌芽時期,僅限於電腦專業人士,或高級學術界、知識份子的專屬科技,普及到今天一般上班族、青少年,甚至於販夫走卒,都不陌生的老少咸宜應用工具。經過不斷的努力及改進,使用便利上的精益求精,已使得人們,從排斥、觀望、嘗試,進而漸漸成為,如同在家中看電視一樣,每天都會不經意拿起遙控器來觀賞,或相等於一進入車子,便想扭開收音機般的資訊工具。
拜電腦科技所賜,網路廣告這工具,讓大小廠商,能夠精準地選擇,自己鎖定的特殊客戶群。以八點檔連續劇,這種針對廣大家庭主婦觀眾,為收視對象的節目來說,網路的廣告商,便可以瞄準一些,住在特定城市,或某一地區的女性網路族,來規劃吸引他們的廣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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